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适应学校转型发展需要,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73882必赢网页版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苏人社函[2016]84号)、《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6]35号)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学校设置岗位总量324个。其中:管理岗位47个,专业技术岗位268个,工勤技能岗位9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2.7%。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辅系列岗位为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管理系列、翻译系列、财务会计系列、卫生保健系列、基建系列等,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四级。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4.5%。其中:四级岗位2个,五级岗位6个,六级岗位16个,七级岗位14个,八级岗位9个。
1.学校领导岗位8个。其中:四级岗位2个,名称分别是党委书记、院长;五级岗位6个,名称分别是副院长、纪委书记、副院级调研员、五级职员。
2.内设机构管理岗位39个。其中:六级岗位16个,名称分别是处长、主任、总支书记、部长、工会主席;七级岗位14个,名称分别是副处长、副主任、团委书记、七级职员;八级岗位9个,名称为八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8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2.1%
(1)正高级岗位1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9%。其中:三级岗位5个,四级岗位8个。
(2)副高级岗位7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2%。其中:五级岗位15个,六级岗位29个,七级岗位29个。
2.中级岗位15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6.0%。其中:八级岗位45个,九级岗位60个,十级岗位45个。
3.初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1.9%。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9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8%。其中:技术工二级1个,技术工三级3个,技术工四级5个。
四、关于首次设岗的有关工作要求
(一)关于实施范围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9〕113号)精神和省人社厅的工作要求,学校首次设岗和聘用工作“先入轨运行,再逐步完善”,对学校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有正式的用人关系,学校与职工之间签订了聘用合同;二是有正式的工资关系,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职工的工资待遇。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结构比例超过了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先超比例聘用,通过自然减员、交流、低聘或者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首次岗位聘用时,超过核准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能进入相应层次专门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二)关于“双肩挑”的问题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报省人社厅审批,同时要严格控制数量。学校在确定申报“双肩挑”人员时,重点把握以下原则:首先,该管理岗位确实需要专业技术背景,该管理人员具备所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其次,“双肩挑”人员须是过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因工作需要担任内设机构(含)以上领导职务的职员;第三,实际从事部分专业技术工作,且确实完成合同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任务。
(三)本次岗位设置工作任职资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9]113号)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为: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基本职责
(1)四级、五级管理岗位:主持或者分管学校某些方面的管理工作,或者独立承担某些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分管工作的发展规划与主要工作措施,拟定相关的重要文件,领导分管部门中层干部的工作。
(2)六级、七级管理岗位:主持或分管某一职能部门管理工作,或者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承担某一方面的专门性工作;负责拟定或独立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
(3)八级、九级、十级管理岗位: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完成部门的常规工作;负责起草一般性公文或者文稿;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四级管理岗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由省委、省政府任命;
(2)五级管理岗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由省财政厅党组研究,报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研究同意任命;
(3)六级管理岗位,须在七级管理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从专业技术岗位到六级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应现聘在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五、六、七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七级管理岗位,须在八级管理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从专业技术岗位到七级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应现聘在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八、九、十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
(5)八级管理岗位,须在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从专业技术岗位到八级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应现聘在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八、九、十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担任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和职员的管理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二)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教授岗位
①每学年系统地承担一门以上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专业课教师还应承担主干实践教学课程教学工作或组织指导学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和技能训练等实践教学工作或组织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基本工作量;
②密切关注本专业和相近专业领域的前沿发展,在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③主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或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
④在本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中起主导作用,在聘期内,至少开展二次学术研究或讲座,至少发表3篇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参编教材或主持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取得其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
⑤主导本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帮助并督促本专业副教授、高级讲师、讲师和助教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⑥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⑦完成学校交付的其他工作。
(2)副教授岗位
①每学年系统地承担一门以上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专业课教师还应承担主干实践教学课程教学工作或组织指导学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和技能训练等实践教学工作或组织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基本工作量;
②密切关注本专业和相近专业领域的前沿发展,在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中起骨干作用;
③参与并协助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或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
④在本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在聘期内,至少开展一次学术研究或讲座,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参编教材或主持校级以上课题研究或取得其他市级以上教学成果;
⑤参与并协助指导本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帮助并督促本专业讲师和助教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⑥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⑦承担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⑧完成学校交付的其他工作。
(3)讲师岗位
①每学年系统地承担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专业课教师还应承担实践课程教学工作或组织指导学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和技能训练等实践教学工作或组织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基本工作量;
②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或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
③参与教学研究与科研工作,在聘期内,面向学生至少开展一次讲座,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教学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参编教材或参与校级以上课题研究或取得其他市级以上教学成果;
④参与并协助指导本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帮助并督促本专业助教和新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⑤承担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⑥完成学校交付的其他工作。
(4)助教岗位
①每学年系统地承担一至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专业课教师还应承担实践课程教学工作或组织指导学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和技能训练等实践教学工作或组织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基本工作量;
②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或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
③系统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与技能,参与教学研究与科研工作,每学年完成读书笔记并撰写一篇教学论文;
④承担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⑤完成学校交付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有合作精神;
③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务实,有奉献精神;
④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⑤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2)各级各类教师上岗条件
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①正高级教师三级的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聘任时,聘到专业技术三级的,须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②副高级教师五级的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聘任时,聘到专业技术五级、六级的,须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5年;
③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聘任时,聘到专业技术八级、九级的,须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2年;
④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正高四级岗、副高七级岗、中级十级岗、初级十二级岗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的准入条件执行。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一般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级。
(3)首次聘用说明
首次聘用时,若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申报人数超过可聘岗位数时则采用优先原则。第一优先原则:现任专业技术任职年限;第二优先原则:工龄;第三优先原则:教龄;第四优先原则:业绩积分。
3.专职辅导员岗位
(1)岗位职责:
①思想政治教育。深入了解掌握大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和组织开展好形势政策教育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②党团工作指导。协助系党总支做好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③班级组织建设。以学风建设为中心,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指导班委会开展工作,努力加强班风建设。
④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加强与任课教师、班主任经常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设计学涯规划,促进学业进步。
⑤素质拓展指导。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好学生技能培训活动、课外科技学术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⑥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促进学生充分就业。
⑦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常见的心理调适方法,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努力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恶性事故。
⑧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排忧解难。
⑨教学工作。应结合自身专业特点,承担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⑩安全稳定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做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参与处理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
(2)任职条件:
依据岗位性质,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技术工二级岗位基本职责
(1)熟练解决所从事工作中一般技术业务问题,主动参与技术革新;
(2)安全生产,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3)培养中青年技术工人和传授技艺、经验;
(4)承担学校和部门安排的其他方面工作。
2.技术工三级岗位基本职责
(1)解决所从事工作中一般技术业务问题;
(2)安全生产,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3)承担学校和部门安排的其他方面工作。
3.技术工四级岗位基本职责
能在技师和高级工的指导下,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有一定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4.工勤岗位任职条件
(1)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人事部门组织的事业单位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人事部门组织的事业单位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四)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辅系列岗位为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管理系列、翻译系列、财务会计系列、卫生保健系列、基建系列等,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四级。
1.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由校内设机构职能部门依据岗位性质和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另行制定。
2.任职条件
基本任职条件和各岗位任职条件参照教师岗位任职条件执行。
六、岗位聘用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小组根据人员实际情况提出拟聘岗位,上报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审议;
5.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6.公示拟聘人员;
7.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等形式择优聘用。
七、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章江益 李梅英 王明高 张克勤 张战兴 左文兵
领导小组下设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战兴
成 员:周华良 张修云 苏文成 李春萍 刘剑波
王光法 焦建平 张 洛 王 莲 张 平(办)
戚冬冬
(二)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审核,对岗位所有聘用程序步骤和结果进行审定。
八、实施步骤
(一)2016年7月中旬完成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制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由院长办公会研究,报院党委会决定,并报厅人事教育处审核;
(二)2016年8月组织并完成岗位聘用;
(三)2016年8月将聘用结果及相关材料报财政厅审核、人社厅验收认定。
本方案解释权归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