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2017-03-27 来源: 作者: 摄影: 浏览次数:570
各部门、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学校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调上单周周一的课,4月4日晚上正常晚自习,4月5日(星期三)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各相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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