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组织、各系部、各处室: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廉洁过好“两节”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育引导,增强廉洁过节意识
国庆节、中秋节是防范“四风”问题的重要节点,是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的关键时期。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对中央、省委关于转变作风、廉洁从政从教各项要求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省纪委《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确保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结合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召开会议、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和全体教职工自觉树立廉洁意识,自觉抵制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严明纪律规定,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警示提醒本系部、处室党员职工不越雷池、不踩红线,真正把廉洁从政从教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切实遵守“十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节礼;
2、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等有价证券;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4、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5、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和宴请;
6、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
7、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8、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
9、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10、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
院纪委将加强对节日期间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一经发现,将认真查处,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系部、处室,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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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监察审计处
2017年9月22日